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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已实行垃圾分类,居民:幸好没有干湿之分

发布时间:2019/7/8点击次数:13184

  【导读】垃圾分类让上海人“发抖”,成都人表示“非常紧张”。最近,《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正在征求公众意见。一旦正式实施,成都,46个试点城市之一,也将开始强制垃圾分类的时代。

  条例草案总共分为10个章节,涉及生活垃圾处理的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清扫及分类收集、转运、分类处置、社会参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一些眼尖的网民一定已经发现成都草案中的一些地方与上海明显不同。垃圾的类型是最明显的。上海分为可回收材料、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成都分为可回收材料、有害垃圾、厨房垃圾和其他垃圾。

  这让成都人民长长舒了口气,“幸好分类中没有干湿垃圾”,还有网友纷纷表示,可以继续愉快地喝奶茶了。

  至于成都为啥没有干湿垃圾的分类,再生资源行业人士表示,对于市民而言,不需要进行干湿分类,但对企业来说,处理的时候仍旧需要区别。

  “在现阶段,没有必要去给自己设置过多的障碍,形式主义可能挫伤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专家认为,简化垃圾分类的形式,提高公众在垃圾分类时的可操作性,逐渐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对推进垃圾分类事业非常重要。

  条例草案明确对于个人或单位拒不改正做了明确的惩罚规定:违规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还详细规定了农贸市场管理单位、展会单位、管理责任人、收运单位、转运设施运营及处置单位、餐厨垃圾处置、违规和违约、违反治安管理等责任

  产生垃圾还要收费?是的!条例草案指出“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如下:

  对于城市垃圾处理的薄弱环节——大件垃圾,成都这次也没有落下。草案提出,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废旧家具等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废弃物,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单位等上门回收,或者投放至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由管理责任人交付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等单位。

  别以为垃圾分类只是城里人的事,农村地区也有份儿。条例草案强调,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实行户分类投放、村分类收集、乡镇分类转运、县分类处置的方式,纳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农村家庭产生的餐厨垃圾,因地制宜采用生化处理等技术就地或者集中处置。

  为了强化垃圾分类的“刚性”和约束力,条例指出,“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进行考核。”

  不管怎么着吧,成都的垃圾分类工作就这么安排上了。先是上海,紧接着成都,下一个城市会是谁?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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